临床上对于难治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尚未统一,一般是指经过规范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仍不能得到控制。其原因可能与患者是否合并严重的疾病基础有关,如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也可能与医生在治疗时选择药物剂量不足或用药不当等因素有关。
一、患者因素
1.严重的心肌损害:如果患者存在严重的心肌损害,如急性心肌梗死、暴发性心肌炎等,导致心脏结构发生改变而出现心功能不全,此时再进行强心利尿扩血管治疗,效果不佳,则会出现难治性的表现。
2.未遵医嘱服药:部分患者认为服用强心药会增加心率,可能会引起心悸现象的发生,所以会选择自行停用洋地黄类强心药,从而造成心输出量减少,使静脉回心血量减少,外周循环阻力降低,就会出现脉压差大、血压下降的情况。另外也有可能是由于患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来吃药,导致体内血钾浓度过高或者过低,均会影响疾病的恢复,甚至会导致病情加重,表现为心律失常、休克等症状。
3.依从性较差:部分老年患者依从性比较差,在口服多种药物的同时还会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会对机体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老年人肝肾代谢能力较弱,若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则可导致疾病迁延不愈。
4.其他情况:还可能是由于患者自身存在其他慢性疾病所致,比如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因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以及免疫抑制剂等药物,会使机体抵抗力低下,容易诱发各种感染性疾病,从而进一步加重心力衰竭的症状。
二、医生因素
当患有难治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再次就诊时,若医生在治疗上选择药物剂量不足或用药不当,就可能导致疾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建议患者需要到正规医院请专业医生给予指导,避免盲目用药。
除此之外,如果患者本身患有恶性肿瘤,并且肿瘤细胞广泛转移,累及多个脏器组织,也可导致机体免疫力明显下降,这时即使积极治疗也无法达到根治的效果,因此也会出现上述情况。针对此类情况,应以改善心力衰竭为主,同时联合抗肿瘤治疗,尽可能延长生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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