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的发病率在不同人群中存在差异,而决定健康的社会因素(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 (SDHs))越来越成为消除这些差异的努力重点。像低学历、低收入、社会隔离、种族主义、不理想的周围环境、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医疗保障等社会因素都与冠心病预后更差有关。
SDHs对健康结局的影响可能超过了生物因素或医疗护理的影响,但它们并没有作为独特的风险指标应用于临床。最近研究显示,随着不利社会因素数量(社会因素负担)的增加,发生卒中和心力衰竭的风险也逐渐增加。但是社会因素负担是否也与致死或非致死的冠心病发生率有关,尚不清楚。如果能利用不利社会因素的数量构建一个简单的临床工具,将有助于医生识别出心血管疾病的高危人群。
因此,Monika Safford等人利用大型前瞻性队列研REGARDS(Reasons for Geographic and Racial Differences in Stroke)的数据,研究不利社会因素的数量与致死性冠心病和非致死性心力衰竭的关系,该研究成果近日发表在心血管权威期刊Circulation上。
该研究定义了7个不利社会因素:社会背景(黑人种族、社会隔离(见家人好友的频率小于每月一次,生病时无人照顾));教育(受教育程度为高中以下);经济稳定性(家庭年收入<35 000美元);居住地区(居住在贫困率高的地区);医疗(缺乏医疗保险,居住在美国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最少的州)。
结果显示:22 152名参与者中,20.6%没有不利社会因素,30.6%有1个,23.0%有2个,25.8%≥3个。中位数10.7年内发生了463例致死性冠心病和932例非致死性心力衰竭。不利社会因素越多,校正年龄后的致死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每1000人年)越高 (0 SDH,1.30;1 SDH,1.44;2 SDH,2.05;≥3 SDH,2.86),非致死性心力衰竭的发生率也越高 (0 SDH,3.91;1 SDH,4.33;≥2 SDH,5.44)。与无SDH者相比,≥3 SDH者的致死性冠心病的未校正和完全校正后的危险比分别为3.00(95% CI,2.17~4.15)和1.67(95% CI,1.18~2.37);≥2 SDH者的非致死性心力衰竭的危险比分别为1.57(95% CI,1.30~1.90)和1.14(95% CI,0.93~1.41)。
该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对不利社会因素进行计数可能有望纳入临床实践中,来帮助识别冠心病高风险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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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陆彩香,高州市人民医院小儿内科副主任医师,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擅长儿科呼吸系统(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儿童哮喘等)、消化系统(小儿肠炎、消化功能紊乱等)、泌尿系统(如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和儿童癫痫、脑发育不全、营养不良、行为障碍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对儿科危急重症如高热惊厥、癫痫持续状态、急性心力衰竭等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救治能力。
擅长领域:急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恶性心律失常,围产期心脏病的救治,顽固性高血压, 心绞痛的治疗,心肺复苏的处理
擅长领域: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脏瓣膜病、心肌病、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疾病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