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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2-09-11        

  (三)政策风险

  由于药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药品生产受到了政府较为严 格的管理和监督。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 须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医药企业的质量管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国家规定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都必须符合GMP要求。公司目前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但不排除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而一旦国家 产业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将会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医药市场参与者造成一定影响。

  (四)管理风险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与资产规模扩大,将对公司组织架构、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管理与运作的难度 增加,如公司不能在生产运营、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及人才引进等方面提升水平,将面临管理风险。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一、债券名称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二、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9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三、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亿元。

  四、本期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二)发行对象

  本期公司债券向社会公众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如下:

  (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法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7年4月 24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5年4月24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7年4月24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八、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不足4亿元的部分,由国信证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承销团成员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担保情况

  本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4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募集资金、网下配售认购冻结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077 及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076号的验证报告。

  十二、回购交易安排

  经上证所同意,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012年8月,天士力将迎来上市十周年的隆重纪念。回首过去10年,每一位天士力的员工、每一位天士力的消费者,都真切体会到这十年来天士力的巨大变化。十年的磨练,把天士力铸就了一个拥有标准化中药材种植、数字化提取、制剂生产及医药营销规范的符合国际标准的一体化现代中药制造企业,公司在不断的努力之中渐渐地进入了世界级的制药企业行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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